歐洲 發送限制

英國簡訊指引待更新

對於在英國發送行銷簡訊、會員通知與多通路觸達的市場、法遵及技術串接團隊,這一動態重要在於:ICO 正把 Data (Use and Access) Act 帶來的規則變動寫回 PECR 與直效行銷指引,企業不能再只沿用舊版同意口徑。ICO 已在 2026 年 4 月更新 direct marketing guidance 的施行時程說明,並表示 Summer 2026 將發布納入新法修正的 PECR 指引版本,代表簡訊分類、軟性同意適用與退訂流程都要重新盤點。

發布時間:2026/07/21 更新時間:2026/07/21

一、監管重點

這次變化不是新罰單,而是英國簡訊法遵口徑的再校準。ICO 已於 2026 年 4 月 28 日更新 direct marketing guidance,明確說明該指引已依 Data (Use and Access) Act 的六個月施行時程調整;同時,ICO 的指引規劃頁面仍標示,納入該法修正的 PECR advice for small organisations 終版預計在 2026 年夏季發布。對簡訊團隊來說,重點已不只是「有沒有同意」,而是哪些訊息會被認定為 direct marketing、哪些客戶觸達可否套用 soft opt-in,以及退訂與反對處理是否能在簡訊、電子郵件與 CRM 中一致執行。

二、對企業的影響

許多企業在英國的簡訊專案,真正的風險點常出在「通知」與「行銷」混用:例如續約提醒夾帶促銷、帳單通知順便推薦升級,或客服回訪再追加活動導流。ICO 現行指引一再強調,direct marketing 不只涵蓋銷售商品,也包含推廣組織目的與理念,因此若舊模板仍以「服務訊息」名義持續發送,很容易在申訴、退訂爭議或供應商稽核時暴露問題。對 CPaaS、SaaS 與出海電商來說,這會直接影響模板治理、同意證據留存、偏好中心設定,以及委外發送商的責任切分。

三、操作建議

比較務實的做法,是先依英國口徑重做一次 message taxonomy,而不是等新版指引正式發布後再補救。建議把英國簡訊模板拆成 OTP、純服務通知、契約履行、客戶關懷、促銷行銷五類,逐一標示法律依據、是否需要 PECR 同意、是否可適用 soft opt-in,以及是否必須附上退訂欄位;同時把 CRM 同意時間戳、蒐集頁面截圖、來源通路、語言版本與退訂回寫紀錄串成可稽核證據鏈。若透過代理商或聚合通路發送,合約也應明確誰負責同意校驗、誰維護 suppression list、誰在申訴後 24 小時內停發。

常見問題

續約提醒順帶放優惠碼,算通知還是行銷?
依英國口徑,這類混合訊息通常不能只當作「服務通知」處理。只要簡訊包含促銷、引導購買或推廣組織目的的內容,就可能落入 direct marketing 範圍。較穩妥的做法是把主文案與促銷附加語分開評估,並確認該用戶是否具備可證明的 PECR 同意或 soft opt-in 條件。
英國簡訊專案現在最該補哪類證據?
建議優先補三類:第一,使用者同意或 soft opt-in 的形成路徑,包括表單文案、勾選狀態與時間戳;第二,模板分類依據,用來證明某則簡訊為何被歸類為服務或行銷;第三,退訂執行鏈路,包括 STOP 處理、CRM 回寫與 suppression list 同步紀錄。少了這三層證據,申訴後很難自證。
透過英國在地代理發送,責任可以轉給供應商嗎?
通常不能完全轉移。委外發送不會改變品牌方對同意基礎、訊息分類與退訂執行的核心責任,供應商較多承擔流程執行與技術留痕義務。合約至少應明確資料來源驗證、黑名單同步頻率、申訴升級時限與停發 SLA,否則出問題時品牌方與通路商往往都會被一併追問。
本文僅供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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