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監管重點
這次變化不是新罰單,而是英國簡訊法遵口徑的再校準。ICO 已於 2026 年 4 月 28 日更新 direct marketing guidance,明確說明該指引已依 Data (Use and Access) Act 的六個月施行時程調整;同時,ICO 的指引規劃頁面仍標示,納入該法修正的 PECR advice for small organisations 終版預計在 2026 年夏季發布。對簡訊團隊來說,重點已不只是「有沒有同意」,而是哪些訊息會被認定為 direct marketing、哪些客戶觸達可否套用 soft opt-in,以及退訂與反對處理是否能在簡訊、電子郵件與 CRM 中一致執行。
二、對企業的影響
許多企業在英國的簡訊專案,真正的風險點常出在「通知」與「行銷」混用:例如續約提醒夾帶促銷、帳單通知順便推薦升級,或客服回訪再追加活動導流。ICO 現行指引一再強調,direct marketing 不只涵蓋銷售商品,也包含推廣組織目的與理念,因此若舊模板仍以「服務訊息」名義持續發送,很容易在申訴、退訂爭議或供應商稽核時暴露問題。對 CPaaS、SaaS 與出海電商來說,這會直接影響模板治理、同意證據留存、偏好中心設定,以及委外發送商的責任切分。
三、操作建議
比較務實的做法,是先依英國口徑重做一次 message taxonomy,而不是等新版指引正式發布後再補救。建議把英國簡訊模板拆成 OTP、純服務通知、契約履行、客戶關懷、促銷行銷五類,逐一標示法律依據、是否需要 PECR 同意、是否可適用 soft opt-in,以及是否必須附上退訂欄位;同時把 CRM 同意時間戳、蒐集頁面截圖、來源通路、語言版本與退訂回寫紀錄串成可稽核證據鏈。若透過代理商或聚合通路發送,合約也應明確誰負責同意校驗、誰維護 suppression list、誰在申訴後 24 小時內停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