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监管重点
TRAI此次修订针对的是「依据客户询盘发送商业通信」这一特定路径:客户向发送方询问商品、产品或服务后,相关触达仅限询盘日起七天。询盘必须通过书面或数字方式提出,发送方须保存可核验记录;官方说明明确提及电商与电子服务平台。七天不是所有短信的统一有效期,也不能据此推定OTP、订单履约通知或独立取得同意的营销适用同一窗口。([pib.gov.in](https://www.pib.gov.in/PressReleasePage.aspx?PRID=2311989&lang=1®=19))
二、对企业的影响
运营上应把七天窗口落实到每条线索,而不是只在CRM里标记「客户曾咨询」;该期限来自此次修订,不能靠重新分配销售或导出名单延长。([pib.gov.in](https://www.pib.gov.in/PressReleasePage.aspx?PRID=2311989&lang=1®=19)) 风险排查可优先覆盖第八天优惠提醒、沉睡询盘唤醒和外包客服循环回访,并检查短信队列是否仍沿用旧名单。建议把「仅有询盘依据」与「另有有效发送依据」拆成两类,避免过期线索继续发送,也避免误停独立合规的业务通知。
三、操作建议
建议在线索表新增询盘时间、来源页面、原始请求编号、关联手机号码、跟进用途和到期时间,并把原始表单或会话记录与线索关联。发送前由统一规则校验窗口,到期自动取消营销短信、外呼任务与供应商待发队列,而非只更新CRM标签。对无法举证的历史名单暂停使用询盘路径;将过期拦截量、缺失证据比例及供应商撤单回执纳入日报,作为内部验收指标。